运营 服务协议 金币服务协议 金币服务协议
# 《金币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4-11-15 10:34:39
# 第一条 签约背景
1.1为了明确快手小程序平台开发者开通金币服务(以下简称“金币服务”)的开发者权利和义务,提升用户在开发者小程序中的用户体验及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拟定本协议。开发者在开通金币服务前,应当阅读并遵守《金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快手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快手隐私政策》、《快手小程序平台服务协议》、快手相关商业特定管理规则及快手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其他各项制度规范等(与本协议统称“快手平台规则”)。
# 第二条 签约主体
2.1本协议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快手”或“平台”)与快手小程序平台开发者(以下简称“开发者”或“您”)就开发者申请开通金币服务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 第三条 协议范围及生效
3.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快手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快手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所有快手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快手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金币的相关服务。您继续使用任何金币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 第四条 定义
4.1金币:指快手用户通过完成快手平台设置的特定任务获得的金币,用户可在快手平台内使用金币,例如快手小店商品(部分除外)下单时支持使用金币进行抵扣。
4.2金币服务:指快手根据本协议及金币相关规则向开发者提供的金币产品及服务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帮助开发者提升用户体验,增加用户黏度。
# 第五条 金币服务内容
5.1快手向您提供的金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开发者可自主选择是否赋予用户“金币免广告权益”,即用户通过消耗特定数量的金币(由开发者设置数量),无需观看广告就可直接获得由开发者小程序提供的特定服务。
(2)快手将为开发者开辟专门的“金币变现”管理后台,提供金币设置功能模块,展示金币账单信息。
5.2功能拓展及变更
5.2.1快手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金币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变更、升级的权利,以及在金币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除非快手另有说明,上述所有新增、变更、升级金币服务的提供统一适用本协议。
5.2.2快手提供的所有金币服务随时可能因快手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 第六条 金币结算
6.1就用户在开发者开通的金币服务中消耗的金币,快手将对开发者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包括结算周期、结算公式、结算比例、税费等任何与结算规则相关的约定)以快手小程序“金币免广告”费用结算指引 (opens new window)及“金币变现”管理后台页面所描述和约定为准。
结算周期
展示费用每自然月结算一次。开发者应最晚在每月20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确认其在上一自然月产生的展示费用;若您对展示费用的金额存在异议,应最晚在当月2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提出,逾期视为开发者已经确认前述展示费用金额。如开发者依约提出异议,快手将核查并向开发者反馈结果,双方据此查漏补缺(如有);若双方对展示费用的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最终以快手统计数据为准。
发票规则
开发者应按实际结算的展示费用金额向快手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开票信息以快手小程序“金币免广告”费用结算指引 (opens new window)展示为准。快手在收到开发者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等凭证且确认合格后,将于到票且确认合格后的30个自然日内支付展示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及非我方平台统一打款日,则顺延至我方平台统一打款日)。若快手变更开票信息的,快手可通过短信、即时自助系统、站内消息、网站公告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开发者发出通知,开发者应当及时查看相关内容,快手变更信息的通知一经作出即生效。
6.2平台有权对结算规则进行调整,如发生调整的,将另行向您通知,您同意按照平台另行通知或公示的规定执行。
6.3您同意,您就本协议项下所获得的任何收益为含税金额,您应当在快手付款前向快手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为“6%”,开票内容为“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费”,如因您延迟提供发票导致快手付款延迟的,不构成快手违约。如您无法开具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则您应承担快手的税额损失,快手有权直接扣减相应的税额损失后再进行结算。
同时,快手特别提示,您应就本协议项下所获得的任何收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第七条 开发者承诺与保证
7.1您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不时公示于快手平台的、针对本项服务的相关规则和流程。
7.2您保证在使用金币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用户使用金币、向用户收取额外的费用、以不正当的方式回收金币等,不扰乱快手平台的正常秩序,不利用金币从事与金币服务无关的行为。
7.3您保证您不得超出本协议目的使用金币服务或者进行不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非正常交易进行金币的倒卖、利用金币进行其他非正常交易。
7.4您承诺不将金币用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或隐含的。
7.5您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对快手平台或金币业务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快手或金币业务。
7.6您保证在开通、使用金币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快手平台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守约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同时如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则快手有权立即中断或终止继续向您提供金币服务,中断或终止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限权警告、没收您持有的金币、封禁“金币变现”管理后台权限等。
# 第九条 快手免责
9.1除快手平台规则中已经明确的免责条款外,快手不对下述情形负责,同时亦不免除您的履约义务:
(1)由于您的操作失误导致金币兑换设置错误。
(2)其他非因快手原因导致的金币兑换错误。
9.2本公司并非银行、第三方担保支付或其他金融机构,本协议约定之金币服务亦非金融业务。
# 第十条 关于通知和业务信息传送
10.1快手所有发给您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发送:站内信、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传送。
# 第十一条 服务的变更和终止
11.1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如您在线签署的《快手小程序平台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本协议(含规则)调整时,您明示并通知快手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快手收到您通知之日起终止;
(3)快手有权以提前十五(15)日通知您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相关交易或承诺提供的相关服务,您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保障用户权益。
#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12.1未经快手另行书面授权,您不得以快手、快手平台、快手小程序平台等快手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发布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使用其名称、商号、商标等。
# 第十三条 保密约定
13.1双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13.2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双方也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合作内容的信息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3.3因政府机关、司法机构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不在本条约定的限制范围内。
#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您同意,在不影响您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快手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
14.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4.3因快手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